丸趣派对充值服务协议

海南丸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丸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或“丸趣派对”)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提供基于互联网的充值服务,为获得充值服务,服务使用人(以下简称“用户”)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充值程序。用户在进行充值程序过程中使用充值服务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用户在使用丸趣派对提供的各项服务之前,应仔细阅读本服务协议,尤其是重点提示条款,如用户不同意本充值服务协议及/或对其的修改,请停止使用丸趣派对提供的服务。本协议是《丸趣派对用户服务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协议未涉及的,以《丸趣派对用户服务协议》为准。

【特别提示】:充值用户须确认自己已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丸趣派对坚决反对未成年人或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用户在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充值服务,未成年人或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用户请委托监护人操作或在监护人明示同意下操作,否则请勿使用本充值服务。丸趣派对谨此提醒家长合理引导未成年子女的上网及消费行为,切实履行监护义务。

1、关于丸趣币

丸趣币是丸趣派对为用户提供的用于丸趣派对相关消费的虚拟货币,也是丸趣派对充值平台的中间货币,可以在平台下进行消费。丸趣币不能兑换成人民币。

2、服务内容

如您使用iOS系统,我们的充值系统提供Apple Pay的充值方式。如您使用非iOS系统,我们的充值系统提供第三方支付的充值方式。具体充值方式根据用户自选需求及各投放渠道政策有所差异。

3、操作方法

3.1 用户可以在此充值系统上自由选择具体的充值方式,并按相应页面提示的程序完成充值。

3.2 用户使用各种充值方式进行充值后,应保留充值订单号或充值卡以作为今后发生问题核对依据凭证(用户就充值服务投诉,但未有充值卡或其他有效凭证佐证的,丸趣派对将不会作出补偿或赔偿)。

4、风险提示

4.1 在使用充值方式时,用户务必仔细确认自己的账号并仔细选择相关操作选项。若因为用户自身输入账号错误、操作不当或不了解充值计费方式等因素造成充错账号、错选充值种类等情形而损害自身权益的,丸趣派对将不会作出补偿或赔偿。

4.2 若用户以非法的方式,或使用非丸趣派对所指定的充值方式(通过微信、QQ或丸趣派对等即时通讯工具聊天私下交易)进行充值,丸趣派对不保证该充值顺利或者正确完成。若因此造成用户权益受损时,丸趣派对不会作出补偿或赔偿,丸趣派对同时保留随时终止该用户账号资格及使用各项充值服务的权利。

4.3 用户不得通过丸趣派对充值进行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否则丸趣派对有权终止服务,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5、充值成功后

充值成功后,充值所增加的账号内虚拟货币可由用户自由使用, 但丸趣派对不会提供退还或逆向兑换服务。

6、若因丸趣派对充值方式原因造成用户充值失实并经查证属实的,丸趣派对将根据用户充值情况作出变动措施:

6.1 因充值方式原因,造成系统充值额小于用户实际充值额的,丸趣派对予以补其差额;

6.2 因充值方式原因,造成系统充值额大于用户实际充值额的,丸趣派对有权追回差额;

6.3 因渠道商收取服务手续费用等原因造成系统充值额小于用户实际充值额的,不属于用户充值失实。

7、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7.1 丸趣派对可以根据业务需求随时变更服务或更新本协议的条款,但应在相关的页面上及时提示修改内容。修改后的服务协议一旦在页面上公布即代替原来的服务协议。

7.2 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充值服务,丸趣派对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7.3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丸趣派对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a) 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b) 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7.4 除前款所述情形外,丸趣派对同时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充值服务的权利,对于充值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损失,丸趣派对无需对用户或第三方承担责任。

8、免责声明和损害赔偿

8.1 发生下列情况时,丸趣派对免于承担法律责任:

(a) 用户在充值过程中发生的相关争议;

(b) 由于用户将密码告知他人导致的用户财产损失;

(c) 因用户个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或本协议之外的第三方所造成的用户财产损失;

(d) 由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的情势导致的各种情况和纠纷;不可抗力和不可预见情势包括: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重大影响、政府管制导致的暂时关闭、病毒侵袭。

8.2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丸趣派对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条款而给丸趣派对或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9、其他

9.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9.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议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上海市徐汇区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9.3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9.4本协议任意一条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款视为可分的且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执行性。